《東洋的近世》與《東洋的古代》是日本史學家宮崎市定的兩部代表性作品◕✘,在史學界有著廣泛的影響力◕✘,不過近期北京楚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楚塵文化)與上海古籍出版社卻因這兩部作品產生了版權糾紛↟₪◕◕。
8月17日◕✘,自稱2017年9月獲得上述兩部作品中文簡體版翻譯出版權的楚塵文化在微信公眾號上發文《上海古籍出版社◕✘,我們想和你談談》◕✘,指出上海古籍出版社今年8月出版的《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十卷本)中的單冊《02東洋的近世》和《06東洋的古代》兩本書的內容與楚塵文化的單行本《東洋的近世》《東洋的古代》有大量重合◕✘,涉嫌構成侵權↟₪◕◕。對此◕✘,上海古籍出版社予以否認◕✘,表示其早已獲得《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翻譯▩│◕╃、出版的授權◕✘,並於2017年8月出版發行了《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中譯本◕✘,而楚塵文化於今年7月推出的《東洋的古代》《東洋的近世》中譯本內容與上海古籍出版社譯本內容高度重合◕✘,涉嫌侵犯其譯本版權↟₪◕◕。
目前該起糾紛尚無定論◕✘,不過◕✘,這起版權糾紛事件也給業界敲響了警鐘▩☁:引進外文圖書時◕✘,出版社需重視版權授權問題◕✘,只有妥善解決圖書版權問題◕✘,才可能防範版權侵權風險↟₪◕◕。
引發版權紛爭
楚塵文化在上文中提供了一些證據▩☁:一是根據外版書引進的慣例◕✘,出於對原版著作版權的尊重◕✘,外方權利人會在授權合同中要求中方出版社在中文版的版權頁附上原版書作者及出版社等相關資訊的版權宣告↟₪◕◕。但是◕✘,楚塵文化發現◕✘,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8月出版的《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三卷本)和今年出版的10冊單行本的版權頁上都沒有任何關於原版書的版權宣告↟₪◕◕。二是關於專有翻譯出版權◕✘, 按照楚塵文化與中央公論新社簽訂的授權合同◕✘,楚塵文化擁有《東洋的近世》和《東洋的古代》這兩本書作為單行本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獨家出版權◕✘,包括翻譯▩│◕╃、印刷▩│◕╃、出版▩│◕╃、發行權◕✘,有權並且有義務保護這兩本書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版權不受侵犯↟₪◕◕。2017年11月14日◕✘,宮崎市定作品的版權所有人宮崎一枝給楚塵文化的授權書已證明楚塵文化獲得授權↟₪◕◕。
對於楚塵文化釋出的宣告◕✘,上海古籍出版社回應稱◕✘,其早已獲得《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翻譯▩│◕╃、出版的授權↟₪◕◕。根據相關授權書內容◕✘,《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版權由宮崎一枝全權委託礪波護教授◕✘,礪波護教授又將中文翻譯及出版的全部許可權授予上海古籍出版社◕✘,並言明所據為朝日新聞社出版之版本↟₪◕◕。同時◕✘,上海古籍出版社在2016年11月就已透過博達著作權代理公司向中央公論新社回覆過該社擁有相關版權的事實↟₪◕◕。此外◕✘,上海古籍出版社在取得原版授權後即聯絡譯者◕✘,譯成此書◕✘,2017年8月◕✘,《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中譯本出版發行↟₪◕◕。
對此◕✘,楚塵文化回擊◕✘,稱今年6月底◕✘,楚塵文化發現上海古籍出版社計劃出版《東洋的古代》和《東洋的近世》單行本時◕✘,就已及時向版權方確認授權事宜↟₪◕◕。權利人宮崎一枝於今年8月16日給楚塵文化發來授權確認函和委託書◕✘,確認從未授權上海古籍出版社以任何形式出版《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一書簡體中文版◕✘,並委託楚塵文化按照獨家出版授權合同的規定◕✘,採取一切手段維護權利↟₪◕◕。並且◕✘,礪波護教授於今年8月27日給楚塵文化發來其個人宣告和委任狀◕✘,確認其“從未同上海古籍出版社簽訂與《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相關的出版合同◕✘,且從未收到相關的版稅款項”◕✘,也支援楚塵文化維護獨家出版權利↟₪◕◕。因此◕✘,上海古籍出版社聲稱事先獲得礪波護的授權至今依然存疑↟₪◕◕。針對上海古籍出版社提出的楚塵文化對其譯本造成侵權◕✘,根據相關規定◕✘,出版社邀請譯者翻譯引進圖書◕✘,必須取得外版授權◕✘,而根據宮崎一枝確認◕✘,上海古籍出版社沒有取得《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的翻譯出版授權◕✘,因此上海古籍出版社主張的譯文版權無效◕✘,而楚塵文化就《東洋的近世》《東洋的古代》與譯者簽訂的翻譯合同合法有效↟₪◕◕。
楚塵文化版權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海古籍出版社於近日回覆楚塵文化同意下架涉案圖書◕✘,但截至9月5日仍有店家在售賣涉案圖書↟₪◕◕。記者聯絡採訪上海古籍出版社◕✘,但截至記者發稿◕✘,尚未收到回覆↟₪◕◕。
規範版權引進
上海古籍出版社和楚塵文化之間的糾紛焦點是外文圖書引入中國市場時如何進行規範授權◕✘,涉及同一內容的外文圖書有不同版本時◕✘,誰有權許可對該內容進行翻譯◕✘,並授權發行該作品的翻譯版本◕✘,以及出版社如何規範處理外文圖書版權資訊↟₪◕◕。
對此◕✘,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何雋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出版社在引進海外圖書時◕✘,必須注意到重複授權的問題◕✘,存在一些圖書內容和目錄相同◕✘,但是書名▩│◕╃、出版社不同◕✘,甚至於署名作者也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況◕✘,這時必須調查清楚誰是該內容的真正權利人↟₪◕◕。其次◕✘,要重視在中文翻譯圖書的版權頁上規範標註外文圖書的版權資訊↟₪◕◕。按照出版行業的規範化要求◕✘,翻譯圖書的版權頁需要註明原版外文圖書的版權宣告或版權資訊◕✘,通常包括外文圖書的書名▩│◕╃、作者名▩│◕╃、版權歸屬▩│◕╃、外文圖書在中國的版權登記資訊◕✘,如著作權合同登記號↟₪◕◕。因此◕✘,海外圖書引入中國◕✘,專業的版權代理不可缺少◕✘,可以是專業的代理機構◕✘,也可以是出版社專業的版權代理人↟₪◕◕。著作權人將其享有權利的作品委託給代理人◕✘,由版權代理提供專業化▩│◕╃、規範化的服務↟₪◕◕。
國華羨林(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季羨林獨家版權代理人王佩芬有著豐富的圖書版權代理經驗◕✘,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也認為◕✘,外文圖書版權引進必須予以規範◕✘,需注意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要找到真正的權利人◕✘,獲得許可;二是翻譯▩│◕╃、出版的許可要簽訂書面協議◕✘,後者可以做廣義的理解◕✘,往來的簡訊▩│◕╃、微信▩│◕╃、郵件▩│◕╃、書信等都可以在關鍵的時候發揮證明作用↟₪◕◕。規範版權引進行為◕✘,不僅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降低商業風險◕✘,還可以減少糾紛↟₪◕◕。
圖書引進“引”出版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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